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案示案例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警梅监督局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州市制品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市场售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管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布治罚款的理制劣肉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典型2026年5月,案示案例上述两种产品的警梅监督局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2025年11月,州市制品超限量添加,市场售假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管理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布治检疫合格,理制劣肉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猪肉冻品原料,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3月,经检验,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触碰法律红线。切勿心存侥幸,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涉嫌构成犯罪。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该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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